有两个“急需”一直困扰着中国,一是大量“沉睡”的科技成果急需被“唤醒”,二是新技术企业急需找到合适的科技成果。两个“急需”的存在,凸显了中国在科技成果转移这个环节的不顺畅。
为了让更多的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下称《方案》),明确提出了加快建设和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部署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全面提升科技供给与转移扩散能力。
“技术转移经理人的春天来了。中国的论文数发表已经全球第一,很多科研成果也逐渐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但技术转移体系和人才的缺失,极大地影响了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和效率。”在获知此消息时,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部主任庄韦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方案》曾于今年7月19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是技术市场以及技术转移的顶层设计,未来将影响目前市场规模已超1万亿元的技术交易市场。
分两步走
《方案》面向2020年和2025年两个时间节点,明确了两步走的建设目标,且首次描绘了我国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蓝图。
根据《方案》,到2020年,适应新形势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互联互通的技术市场初步形成,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有机融合,技术转移渠道更加畅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的国际技术转移广泛开展,有利于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到2025年,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全面建成,技术市场充分发育,各类创新主体高效协同互动,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
“技术是不会自己转移和商业化的,一定是人与人的合作。我们在做国际技术转移的过程中常遇到这样的情况:由于中方代表缺乏技术转移经验和专业技能,无法正确评估技术成熟度、先进性、商业价值,也无法进行有效地沟通和谈判,导致技术转移的失败或花了高价钱买下被淘汰的技术。《方案》将培育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队伍等体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正是认识到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和专业机构的价值和重要性。”聚思睿国际技术转移公司总经理张涵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
科技部发布的《2015年我国专利统计分析》显示,2015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占专利申请总量的比重继续上升,达到39.4%。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达到96.8万件,实用新型专利达到112万件。
然而,中国每年用于研发方面的支出逾1万亿元人民币,约占2015年GDP总量的1.45%,但在2015年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中国仅列第29位,说明中国研究成果所产生的经济与社会影响力极其微弱。而在英国,用于研发的支出仅占GDP总额的1.1%,却可在2015年全球创新指数中占位第二。英国政府用于研发方面的每一英镑投资都可获得8倍的回报,显示出英国在技术转化领域的成熟性与专业性。
不过,《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6年4月印发实施后,当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同比增长15.97%,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达到1.1407万亿元。
中国不是没有技术转化,只不过在转化这个环节,目前仍然比较薄弱。《方案》中针对“技术转移体系的薄弱环节和转移转化中的关键症结”,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政策措施,补齐技术转移短板,打通技术转移链条。纵横联动,强化协同,中央与地方联动、部门与行业协同、军用与民用融合、国际与国内联通,整合各方资源,实现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技术转移工作的衔接配套。
《方案》提出了三方面重点任务:一是优化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推动形成紧密互动的技术转移网络。激发创新主体技术转移活力,强化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供给。建设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构建互联互通的全国技术交易网络。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壮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完善多层次的技术转移人才发展机制。二是拓宽技术转移通道,放大技术转移体系的辐射和扩散功能。依托创新创业促进技术转移,深化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推动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扩散,拓展国际技术转移空间。三是完善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保障体系高效运行。
技术转移环节薄弱
在庄韦看来,《方案》的出台使得广大技术转移工作从业人员有了自己的职称评审口子,有了专业晋升通道,价值就会得到认可,将会吸引越来越多的人才从事这项工作,也会促进高校诞生这样的专业和学科建设,培育出更多的专门人才。
“我们这些技术转移经理人以及技术转移平台,一直没有受到重视,这一工作的价值没有得到全社会的认可,故而都勉强为继,高校一般从事这一工作的人员也没有职称晋升通道,或者像我们这样,靠政府的经费在做,极大地影响工作的积极性。但在国外完全是市场化的,收入比大学教授还高。”庄韦表示。
其实,在去年国务院发布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中,已经开始重视技术转移环节的强化,要求建设100个示范性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10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在重点行业领域布局建设一批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众创空间,建成若干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培养1万名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全国技术合同交易额力争达到2万亿元。
该方案还提出,发布转化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包,建立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统,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企业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构建多种形式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构建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健全区域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进众创空间服务和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开展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等。
“技术转移工作需要从业者具有深厚的技术、法律、金融等多方面的实力与经验,而学校里的教授与一般管理人员都难以担当起这一重任,所以美国技术转移机构需要专业的技术转移经理人。技术转移经理人不仅要有科学和技术专长,还要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属于典型的高度复合型管理人员。”庄韦表示。
事实上,国外科技服务专职人员已形成较成熟的培养模式和国际化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
全球技术转移经理人联盟(Alliance of Technology Transfer Professionals,简称ATTP)成立于2010年3月,是非营利性组织,注册地在苏格兰。ATTP的使命是促进知识和技术转让的维持全球标准,成员包括欧洲、美国、澳洲等国家和地区的十个技术转移组织。
国际注册技术转移经理人(Registered of Technology Transfer Professionals,简称RTTP)由世界四大技术转移组织——英国普雷塞斯技术转移中心(PraxisUnico)、北美大学技术经理人协会(AUTM)、欧盟技术转移经理人协会(ASTP)、澳大利亚知识商品化组织(KCA)联合认证、考核、颁发。这项认证在全球 60 多个国家通行有效,是国际技术转移行业内最权威的认证培训之一。有了这个证书,到这些国家洽谈合作都能够得到业内权威认可。
“但在中国,一直存在科技服务机构市场化程度低、专业不足的问题,从业人员数量也严重不足,科技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普遍缺乏激励机制和职业发展渠道,科技服务人才培养主要依靠短期培训,尚未形成系统性的科学培养模式。”庄韦表示。
除此之外,在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原常务副院长王元还建议,公共信息的开放程度也是阻碍科技成果转化的一个因素,需要政府把大量的数据开放,让科研工作者、市场、投融资都清楚看到技术的价值,这样让容易从源头进行技术使用应用性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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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