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防范地方和部门不当干预,明确了地方党委政府对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负领导责任,各级环保、质检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负监管责任,强化防范和惩治,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刘志全说。
他说,为破除不当行政干预,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独立性、公正性和真实性,《意见》从多方面提出了解决对策。首次明确提出地方党委和政府对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负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了环保、质检以及各相关部门对相关环境监测机构负监管责任。
同时建立约谈机制。对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市(地、州、盟),环境保护部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可以公开约谈市政府负责人,责成当地政府查处和整改。被约谈的地方,要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环境保护部、省级党委和政府。要求环保部会同中组部、监察部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办法,明确情形认定,规范查处程序,细化处理规定。明确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记录责任与义务,规范记录事项和方式,对干预信息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储、归档备查。
第一财经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按照“全面布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总体要求,经过科学论证、严格审批、积极建设,截至目前,我国已基本建成覆盖环境空气、地表水、酸雨、近岸海域、土壤、噪声和生态等要素的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率先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形成了环境卫星“2+1”星座,具备2-3天对全国覆盖一次遥感监测能力,初步构建了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环保部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全国环保系统已建成由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1436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以及由16个空气背景站、96个区域站,82个沙尘监测点位,440个酸沉降监测点位,31个省会城市温室气体监测点位组成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建成由2050个地表水考核断面,300个水质自动站,覆盖1366条主要河流和139个重要湖库,满足监测评价国界、省界、市界、入海河口等重要水体水质的需求的国家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目前已在全国2856个地级以上城市及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所有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