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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并完善投诉评价机制
“二手交易平台应严格履行审核义务,对于没有资质违规出售食品、药品等商品的情况,必须及时予以处理,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表示,《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无论买家和卖家,当权益受到损害时,都可以先和交易对象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平台投诉,之后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投诉,或者提起法律诉讼。”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也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相比起普通的电商平台而言,二手交易平台上所售商品的确更加混乱,要建立并完善投诉机制,及时通过关键词过滤进行审核,避免销售违法违禁或侵权商品。”薛军提醒,买卖双方都应尽量核实对方的实名认证及信用情况,并留存相关证据,包括对话记录、商品描述等,平台也要完善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鉴定,对于有异常交易行为的用户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售后服务工作,积极回应买卖双方的合理诉求。
“借条转让,对方欠款8万元,不会要账,低价5.5万出。北京晚报记者调查发现,二手电商平台上“打折出售”的借条泥沙俱下,甚至牵扯到如借贷宝等P2P项目,暗藏多重追偿风险。
“如果你没有在3、4月份卖掉房子,那就等待下一个周期吧。”当二手房市场重新陷入低成交状态,类似的段子悄然在社交平台上流转。 对于二手房主来说,最大的渴望无异于将手上的“不动产”变为“动产”
5月17日 消息: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京东将其二手交易业务“拍拍”出售给转转。 对此,转转方面回应称,此前,转转的确收到了拍拍关于两家公司深度合作的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