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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签得腰酸背痛手抽筋 新房签约竟要写500多遍姓名(2)

签合同签得腰酸背痛手抽筋 新房签约竟要写500多遍姓名(2)
2019-06-17 09:20:50 北京日报

  “官方合同”并未要求如此多

两年前,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新版购房合同。记者查阅发现,这些示范文本中需要购房人签字的地方并不是太多。即便是加上前期物业合同等其它附属合同,需要签字的数量也远没有七八十处这么多。让人费解的是,每本购房合同需要签字的七八十处上,大部分都没有正式的购房人签字区域,只是签在了每页的右下角空白处。

既然住建部门的示范文本里并未要求签这么多字,那开发商为何又有额外要求?“大部分人去了都闷头签字,也没有打听原因。”陈先生私下问了销售人员,对方解释,在每页右下角空白处签字是为了“证明购房人已阅读这一页的条款”。

但这种做法反而与初衷产生了矛盾。“这么庞大的工作量,能签完已是不错了,更别提每项条款仔细阅读。”陈先生说。

城志畅悦园的购房人张女士最初也被通知签约只需两小时。但到了现场她才发现,两个小时的时间根本只够不停签字、按手印的,“听了销售人员的介绍,只请了两个小时的假,几乎没有时间去细读合同具体条款。”她抱怨道。

  购房人匆忙签约暗藏风险

在经历了几天繁琐的签约后,有锦安家园的购房人向主管部门投诉开发商的行为,此后签约的购房人成功“减负”,需要签字和按手印的数量大幅缩减。

记者注意到,主管部门在政策层面没有明确要求,购房人需要多签多少遍名字基本是由开发商来确定。“开发商要求业主在每页空白处签字,更多是为了避免后期出现纠纷。业主签下字后,便可认定为已经阅读了这一页内容。虽然在实际中,业主可能根本没有看过。”一家知名地产企业签约流程负责人向记者道出背后另一重原因。

除了反复签名按手印工作量巨大外,购房人如此匆忙签约也暗藏诸多风险。易居房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说,中介公司或售楼处往往以匆忙签约来催促交款,从而达成交易;很多购房人没有太多权益保护意识,非常容易出现“购买时焦急,购买后后悔”的心理,“如果合同中当真存在一些极不利于购房人的条款,完成签约后再维权困难重重。”

对于购房人来说,除了简化流程外,也需要有充足的时间仔细了解合同条款,当前这种传统的签约方式亟待改善。其实,一些长租公寓的租房交易已经开始尝试电子签约,租户在家通过电脑就可签约,并且能够有更长时间阅读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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