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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推出二十二项政策为社会办医提速

十部门推出二十二项政策为社会办医提速
2019-06-14 09:45:16 中国政府网

当前,我国社会办医取得了长足进展。截至2018年年底,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达到45.9万个,占比46%;社会办医院数量达到2.1万个,占比63.5%。但是,仍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完善、社会整体信任度不高等问题。

日前,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国家医保局、中国银保监会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在12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卫健委副主任王贺胜指出,文件将从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简化审批服务等6个方面推出22项政策措施来支持社会办医,以满足百姓不同层次的就医需求。

今后,各地在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时,“要首先考虑由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有关医疗机构,尤其是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当地政府可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提供场地或租金补贴和其他支持政策。”王贺胜指出,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妇儿医院等医疗机构和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加强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

近年来,一些社会力量办医遇到的常见门槛是“拿不到地”,后续工作就无从谈起。对此,王贺胜回应说:“各地在安排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时,本地区医疗设施不足的,要在供地计划中优先保障医疗卫生用地。”简单来说,社会力量可以通过政府划拨、协议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医疗卫生用地使用权,新供医疗卫生用地在出让信息公开披露的合理期限内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依法可按协议方式供应。

而对于饱受诟病的“审批程序冗杂”问题,“文件强调要提高准入审批效率,2019年年底前出台省、市、县优化社会办医跨部门联动审批实施办法,明确跨部门医疗机构设置申请审批首家受理窗口负责工作机制,明确各审批环节时限要求。”王贺胜强调,支持和鼓励社会办医参加医院等级评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受理相关申请,在3个月内反馈评审结果,并及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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