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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学强介绍,此次改革中,精神病住院付费和单病种付费有关管理措施,将与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同步进行调整。
针对精神病住院付费,不增加精神病患者住院个人支付费用,仍维持三级医院每人每天20元、二级医院每人每天15元、一级及以下医院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不变,改革增支部分将由医保基金承担。
同时,对23个单病种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充分落实有降有升、结构调整的改革精神。于学强表示,精神病住院付费和单病种付费管理措施的进一步完善,不仅可以助力医耗联动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还可以在医院和医务人员中深入推广按病种、按床日打包付费的管理方式,激励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通过规范医疗行为,节约医疗成本,不断实现提质增效目的,切实保障广大患者的基本医疗权益和促进医保制度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图/北京市卫健委供图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北京市总体上仍沿用1999年的医疗服务价格,75%的服务项目价格低于成本。2017年4月,首批435项医疗价格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