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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络涉嫌虚增营业利润:将4748万维权收入计入营收(7)

2019-05-08 12:06:54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根据启信宝公布的裁判文书进行查询,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19年1月1日~4月13日,在全景网络产生的445份裁判文书中,23份裁判文书的判决结果是由被告赔偿原告全景网络经济损失,剩余422份裁判文书的判决结果是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等,撤诉率逾90%。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全景网络判决文书发现,其对侵权的图片每张索赔的金额同样高达上万元,如被告不愿进行侵权谈判,通过法院的判决,通常每张图片判决赔偿的金额在500~2000元不等。

微信、微博用图通常不会超出1034×676px的规格。在上述侵权谈判案例中,全景网络开出的价格为每张300元。而其网站显示,1034×676px规格照片正常销售价格通常是200元,若购买套餐,最低则为25元/张。

全景网络尚未回复

针对全景网络将诉讼赔偿收入列入主营业务收入是否合理,如此进行会计处理是否有虚增收入的嫌疑等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全景网络董秘张建辉,提出采访请求,按对方要求将采访提纲发送至相应邮箱。记者询问下午之前可否回复,张建辉表示要看下采访问题再作决定。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全景网络的回复。

据悉,全景网络挂牌伊始,就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维权营销模式。在2015年发布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全景网络在解释其2014年的其他业务收入同比下降的原因时表示:“2014年以后公司维权诉讼赔偿金额减少,取而代之的是与侵权方签订长期商业合作协议。”

2015年,全景网络挂牌新三板,彼时,主办券商为中信建投,经办人员为王国艳、尹笑瑜、苏华椿、陈伟、王作维;经办的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为李琦、张征;资产评估机构为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经办注册评估师为刘志强、黎军;财务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胡红康、陈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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