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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的真正“黑洞”:买家付费也难规避侵权风险(5)

2019-04-22 17:45:0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认为,《中国日报》、视觉中国均侵犯了阮先生的版权,如果阮先生通过法律途径向《中国日报》维护自己的权利,《中国日报》可以在经过法院同意之后追加被告的责任,即要求视觉中国一起承担责任。视觉中国在未经阮先生许可的情况下将其图片放在网站上销售属于性质恶劣的侵权行为,需要为此赔偿阮先生及《中国日报》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深度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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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做一个专业的版权代理者?

目前,在图片版权管理方面,许可认证种类分为RF(免税金许可)和RM(受管理版权)两种。二者的区别在于,后者受到非常多的使用限制,其中包含时间限制、使用场合的限制等诸多需要考虑的条件,RF则所受限制较小,图片素材质量稍低。霍炬认为,视觉中国在售卖图片时,将RF和RM混为一谈,而且混杂着照片肖像权、商标权不清问题,公共领域和非商业授权作品的问题,“面对海量的图片素材,视觉中国尚不具备一个合格的版权代理人的综合能力。”

一位版权经纪人向记者表示,国内目前有版权经纪公司,但大多是出版公司或影视公司代为行使版权经纪之职,“要出现知名的版权经纪人并非一日之功,而赚快钱的氛围之下,少有的几家经纪公司还大多是打着版权经纪旗号,行融资、培训、投资之实,直接后果是,很多作者不信任版权经纪会维护其版权,很多买家也质疑版权经纪会哄抬价格、无法保证权利清晰。”

而且,如果要做到专业版权代理,视觉中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一位视频行业人士告诉记者,原先在做一部宣传短片时,制作方要求她必须联系到片中音乐的版权所有人,并获得其授权才可使用,而为了做到这点,她用了大量的时间寻找和确认。

但在前文2014年最高院判决中也指出,“如果对初步证据要求过高,比如对每一张图片都要求取得摄影师的授权证明,或者每一张图片去做著作权登记的话,对权利人而言无疑是巨大的负担。”

可供参考的是,在音乐授权方面,目前国内采取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方式,由国家许可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开创“一揽子授权主渠道合作”的方式,通过海量使用者与集体管理组织达成“一揽子授权主渠道合作”,来解决音乐海量使用授权难的问题。

但音频版权确认相对图片更加简单,对视觉中国而言,成为一家真正值得尊敬的图片版权公司,并不是养一支法律团队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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