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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对PRphoto质疑的处理结果是下线图片、解约摄影师,而在网友对其将国旗国徽也拿来授权销售的事件中,也简单表示“经查该图片由视觉中国签约供稿人提供,视觉中国作为平台方有审核不严的责任。”轻飘飘一句话,便将上传问题图片的“锅”甩给了签约供稿人,但问题果真如此简单吗?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是视觉中国大规模维权的“尚方宝剑”,根据此判决,权利声明和水印,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著作权的证明。这意味着,视觉中国只要在图片上打上水印,就拥有了著作权,并因此拥有了向侵权者索赔的权利。巨大的利益,让视觉中国对签约供稿者大开“绿灯”。
数据显示,视觉中国在线可提供超过2亿张图片、1000万条视频素材和35万首各种曲风的音乐或音效,但对于这些图片的版权要求,视觉中国只通过一纸协议进行约束。《IT时报》记者在一张网上流传的《视觉中国摄影社区网络服务使用协议》图片中看到,第7.7条明确显示“由于视觉中国摄影社区用户的作品均由用户自行上传,视觉中国摄影社区没有能力亦无责任审查作品是否存在侵权等情节,用户上传的作品涉及的侵权等法律责任全部由上传用户本人承担。用户同意,如因下载使用其他用户上传的作品发生侵权等法律纠纷,视觉中国摄影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不向视觉中国摄影社区提出任何索赔。”
视觉中国签约摄影师辰凡(化名)告诉记者,视觉中国不仅要求供稿人是所提交的版权素材的创作人和唯一著作权人或授权代表,而且还要求提交的素材不能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第三方其他合法权利、不含任何违法内容以及要求版权素材不能为职务作品,但这些要求都只在签约内容中体现,至于视觉中国是否会进行审核,或要求摄影师提供证明材料,“至少我并没有遇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