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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维权也凶猛:“北大方正”状告暴雪娱乐索赔4亿(3)

2019-04-15 14:14:24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字体侵权如何判 听听律师怎么说

那么,字体是否侵权该如何判断?我们有没有权威说法?对此,每经记者(下称NBD)专门采访了中业江川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李鑫石律师。

NBD:从目前的知识产权有关法律看,“字体”的性质究竟是什么?

李鑫石:在知识产权领域,“字体”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字库,这个要按照计算机软件的标准来进行保护;一类是单独的汉字,是按照美术作品的标准来进行保护。

NBD:从一套字体中抽离出的单个汉字,是否受到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如果使用单个汉字构成侵权,是否意味着我们将“无字可用”?这方面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判例?

李鑫石:不论是字库还是单个汉字,是否受知识产权法保护,都要看字体是否具有独创性。我们不太可能会无字可用,虽然有些字体是受保护的,但还有很多字体比如宋体和仿宋等是可以免费使用的。

这一类的案件在知识产权领域还是比较普遍,比如前几年方正就重点在这方面进行维权,主要集中在电影和网络游戏等领域。

NBD:之前有不少判例指出,字体的原创性并非绝对,一套字体中有一些字可能独创性较强、一些则独创性较弱。那我们应如何判断一套字体的原创性?

李鑫石:作品的独创性程度在知识产权领域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国内外的法律界定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标准,同一个法院不同法官认定标准都可能会不一致。

NBD:我们注意到此前不少字体生产厂商曾对侵权者提出大额赔偿诉求,但都没有得到支持。您认为原因何在?

李鑫石:原因比较多样,原告通常会提出比实际损失高的赔偿金额,但法院在判决时,主要参考侵权方的盈利与专利方的损失来进行判定,绝大多数都不会超过50万元,个别案例会多一些,比如一部影视作品,如果只有名称字体造成侵权,一般都不会按照全部的票房收入来进行判决。

(封面图片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任宪奎 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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