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从加多宝到红牛、露露……众多企业商标之争的底层逻辑是什么?(3)

2019-04-01 18:04:35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回归商业意图

目前来看,单纯的法律诉讼并不是解决双方问题的最佳方式,双方讼争耗时耗力、很有可能给同类竞争品牌提供了市场机会,长期下去将会两败俱伤。所以,争议双方应该保持最基本的决策理性,以更长远的眼光看待当前纠纷。

首先,应当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双方投资合作协议的初始内容、真实意愿和各自的权利义务,请求司法机关对约定不明之处予以解释、补充和确认。其次,双方应当以司法裁判结果为出发点,重新考量后续合作中的成本收益、竞争环境以及利益分配等问题,从而降低市场损耗,使商业利益最大化,客观上也给消费者带来福祉。

法律诉讼只能解决历史问题,在此基础之上的商业谈判,才能解决未来问题。运营商应当尊重品牌商的所有者权益,品牌商也应当看到运营商的历史贡献和对市场的实际控制力,充分估计到替换成本和市场重置成本,只要双方能够求同存异、精诚合作、实事求是,自然就能探索出解决问题的智慧。

事实上,商业过程的成本收益,有些是看得见的,有些是看不见的,看不见的成本收益往往在很长时间之后才能显现,这就要求决策者具备商业大智慧,这是对中国企业的最大启示。

不完全的合同

有的法律经济学者已经认识到,商业实践中签署的合同文件,其实是一个不完全的合同,再完美的合同都是有遗漏的。这不仅因为语言表达天然是有局限的,合同双方没有办法把全部商业意图写入合同中,有些隐性条款、默示条款,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逐渐产生和深化;信息一开始也是模糊的,商业合作是连续的、动态的、变化的,对商业合作真实过程的透彻理解,是摆在企业家和法律家面前的首要问题,这就要求中国企业在商业实践中以更大的智慧来面临这一些挑战,也要求站在企业家身后的法律家更加务实理性。

关键词: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