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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林集团“迷局”:还债资金冻结实控人说法前后相悖(3)

2019-03-25 09:29:42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实际控制人说法前后相悖

公开资料均显示,秋林集团控股股东为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嘉颐实业”)持股37.59%,其一致行动人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奔马投资”)持股10.36%、颐和黄金持股3.67%,三者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平贵杰。

不过,3月13日秋林集团发布的回复上交所问询公告显示,平贵杰回复称,嘉颐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奔马投资、颐和黄金3家公司的公章、证照、印鉴以及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等均由李建新、李亚等人控制和负责,其实际未参与3家公司的经营管理。

针对该情况,上交所同日再下问询函,要求秋林集团、嘉颐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平贵杰核实并补充披露上述状态的持续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截至目前秋林集团尚未回复。

李建新和李亚分别为秋林集团的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李亚现兼职奔马投资的监事,李建新现仍为奔马投资的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此两人自2月起便处于失联状态。

2月13日,秋林集团发布公告称天津市公安局自2月12日起冻结股东嘉颐实业、颐和黄金、奔马投资所持有的合计超50%的公司股权;3月4日,接到大庆市公安局通知,股东嘉颐实业和奔马投资所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自3月1日起被轮候冻结。

秋林集团表示,经与天津市公安局沟通了解,三位股东的公司股权被冻结原因为公司与大庆市农商行融资贷款引发,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少军告诉记者,公安机关冻结公司股份,是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以后,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转移涉案财产,保障刑事案件中受害人的财产性权益的有效手段。公司股份被公安机关查封冻结,必定是涉及到刑事案件,具体是公司还是公司持股股东涉及刑事案件,需要向出具查封手续的公安机关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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