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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不再是判断就业质量的唯一标准(2)

2019-03-22 09:21:22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二是新时代就业需要新制度和新契约。灵活多元化的非全职就业缺乏相应的参加社保和调节工时落实休假制度渠道,需与现行法规、制度、政策对接,甚至创新拓展社会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三是工资福利不再是判断企业就业质量的唯一标准。以工资收入为主导的标尺已不再是判断企业员工高质量就业的唯一标准,在可能条件下满足员工在就业质量方面新的多元化需求,才是企业提高就业质量的落脚点。

基于此,中国就业促进会提出了推动企业提升就业质量的对策建议——

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承担提升就业质量的社会责任。报告认为,高质量就业不仅指提供了岗位和机会,还包括劳动者从中获得的薪酬合理且持续增长、素质能力的提升、职业生涯的发展、就业的安全与稳定以及良好的劳动关系和权益保障等。企业要将提高就业质量与转变发展理念及建立发展战略、与创新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评价相结合。

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指导帮扶作用,提供政策搞好服务。强化对不同企业用工的分类指导;结合新形态用工灵活多样的特点,调整充实相关劳动政策。如将非全职等从业人员纳入社保、运用工伤保险返还或社保补贴等政策对未纳入企业工伤保险人员予以支持、打破原综合工时计算行业限制等。

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倡导劳动者科学规划个人职业生涯,全面提升个人能力素质;鼓励劳动者积极融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主动建言献策,促进企业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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