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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希淼:服务小微企业须激发金融机构动力和能力(2)

2019-03-20 09:32:01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第三,充分发挥金融科技手段的作用。在小微金融领域,相关部门可以适当给予更多的创新空间。金融机构传统的服务模式与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存在着不相符的地方,允许更多的金融创新将会进一步激发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参与小微金融服务的热情,从而提升小微金融的供给水平。特别是近年来金融科技快速发展,为小微金融创新提供了更多可能。下一步,应积极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将金融科技新模式、新成果用于服务小微企业。比如,总结推广微众银行、新网银行、百信银行等互联网银行全流程线上贷款方面的经验,适度调整监管政策,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探索数字小微金融。

总之,要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质效,应该尊重市场规律,借助科技手段,激发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动力,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和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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