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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教集团承认办学条件未达教育部规定 市值半月缩水12亿(2)

2019-03-11 09:19:0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做空机构首先直指其通过表外支付的方式隐瞒招生佣金,称招生人员花钱打入高中进行推广销售,有偿获取高中班主任的配合,估算2017年的招生佣金高达5100万元。对此,新高教集团表示,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费用,实施“规范招生和品牌招生”。

此外,新高教集团的基本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师生比等逐一被质疑。做空机构表示,新高教集团基本办学条件不合格,生师比高达26:1,教学质量严重不达标。如果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2016年增加的工资福利费用上升5500万元,导致新高教当年的真实利润逼近0。

对此,在澄清公告中,新高教教育公布了自身师生数量。其中,2014年-2018年期间,云南学校生师比分别为24.4、23.56、25.15、27.96、19.73;同期,贵州学校生师比分别为19.27、23.5、26.9、28.16、19.87。

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简称《高校办学指标》)明确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合格的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为,本科、高职(专科)综合、师范、民族学校,校生师比为18:1,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为14平方米/生。

显然,自始自终,新高教集团办学条件均未达标。对此,新高教集团也深知自己未达标。在澄清公告中陈述:云南学校及贵州学校于2014年至2018年的生师比例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本公司确认,旗下大学并无就其遵守生师比例的事宜而收到主管部门的任何黄牌或红牌警告,或受主管部门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

然而,长江商报记者在教育部刊发的《高校办学指标》中看到,文件中明示:凡有一项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低于限制招生规定要求的学校即给予限制招生(黄牌)的警示,以维持基本办学条件不再下滑,并促进其尽快改善办学条件。限制招生的学校其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毕业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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