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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化国宇建议,从源头治理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行为,应强化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要进一步规范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广告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权威媒体的监管。还要提高违法成本,除了行政处罚以外,行政执法机关应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建立案件会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协作机制,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杜绝以罚代刑的情况,从而解决虚假广告罪适用难的问题,让违法者付出沉痛代价。
对于如何治理虚假宣传乱象,潘怀平建议,建立主动性的监管和治理机制,由市场监管部门对所有的涉及经营性的广告宣传采取主动性的审查方式。同时,建立社会监督联动机制,由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公安机关、消费者协会等主体,对虚假宣传进行监督和治理。此外,要积极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制,对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不力、职责缺位的予以问责、追责。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防范部分营销人员在各网络平台发布虚假营销信息的风险提示。网民指出,在市场活动中,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虚假营销本质上是一种欺诈行为,对消费者构成侵权,理当依法惩处,以儆效尤。
原标题:重拳整治互联网虚假广告 河北承德康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在其网店发布含有“消除黑眼圈、眼袋,丰胸、骨骼强壮”等内容的食品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上海瑞浩房地产经纪事务所利用互联网发布含有“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