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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影视15天内遭3次监管问询 3.5亿元连带担保案仍悬而未决(3)

2019-01-28 09:32:3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1月21日晚,公司没有如期回复交易所的监管问询,而是发布了一则申请延迟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1月27日,距离公司申请延迟回复深交所关注函又过去了6日,《证券日报》记者就此询问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目前,针对监管部门关注函的回复,公司方面仍在准备过程中。

这并不是长城影视进入2019年以来首次遭遇监管部门的问询。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11日,公司分别因控股股东增持爽约、以低于3年前买入价的价格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也曾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和问询函,上述两项问询均已作出回复并对外披露。

关注函尚未披露,担保的具体细节尚未可知。采访中王智斌告诉记者,担保过程中涉及到用章程序,此案暴露出公司在用章一事上存在着违规行为。“如果在担保案件过程中公司遭受了损失,依据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个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担保合同盖章一事,记者曾在采访中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珂求证,不过,对方并未给出回复,仅表示公司会就相关事项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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