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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影视15天内遭3次监管问询 3.5亿元连带担保案仍悬而未决(2)

2019-01-28 09:32:3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一笔“从天而降”的3.5亿元连带担保赔偿诉讼,不仅让市场大跌眼镜,作为被诉讼方的长城影视表现的也是“一脸懵”。依据公告表述,长城影视在1月10日收到横琴三元寄至公司的相关文件获悉此事,对于这项担保,公司方面表态,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制定了《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管理房提供的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批后才能实施。

公司认为,上述案件中涉及公司的担保事项未经公司内部相关审核流程,也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法定流程审议通过,未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未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应认定此担保无效,公司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采访中,公司相关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确认了两则公告之间的关联关系,公司前一日公布的控股股东被司法冻结,正是缘于长城集团与横琴三元的贷款纠纷案。

谈及这一“祸从天降”的连带担保责任案,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记者表示,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借款担保中只要盖有公章一般情况下都会认定为合同是有效的。不过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不能照搬照套,因涉及到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时参考司法实践认定,公司的连带担保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15天内遭3次监管问询

关联担保一事很快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1月16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关注函,就担保一事进行问询,要求公司在1月21日前,详细说明长城集团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等共计9个问题。

依据公开信息,公司目前已就控股股东司法冻结一事作出一定的披露。在最新的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公告中,公司方面表示,截至目前,控股股东持有长城影视1.95亿股股份,其中1.7亿股股份已被司法轮候冻结4次,轮候期限均为36个月,不过对于所涉具体事项尚未作出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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