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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将取消评著名商标 专家建议相关法规需废止(7)

2019-01-24 13:50:2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驰名商标、著名品牌,是经过市场几十年、上百年的沉淀,产品服务在消费者心目中受到尊重,自然而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刘俊海说。

刘俊海还建议,未来可以在国家立法层面,比如商标法中,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不能评选驰名商标和著名品牌,明确驰名商标的认定,要回归市场、回归消费者。

邱宝昌的建议是,政府认定驰名商标具有历史阶段性,当时是为了鼓励大家创名牌、鼓励发展地方经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育、完善,政府认定驰名商标的行为也要成为历史,改为由消费者群体决定一个产品是否是驰名商标。

“相关法规该废止就要废止,政府有关部门也要清理有关规范。同时,从法律角度看,要建规立制,对违规企业应予以惩罚。”邱宝昌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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