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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将取消评著名商标 专家建议相关法规需废止(6)

2019-01-24 13:50:2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201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公开发布,严肃追究相关人员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其中,陕西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问责追责共计122人,涉及厅级16人。

张茅说,政府给企业背书,企业一旦出现问题,不负主体责任,政府来负责任。三聚氰胺就是最典型的案例。所以,现在已经要求取消所有的著名商标、知名品牌的评比。在政府的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上只有“黑榜”,只要违规了,处处受限。企业做得好,消费者的口碑就是企业最好的“红榜”。

实际上,取消著名商标评比的举措此前已经开始。

2017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发出《关于印发对有关著名商标制度地方性法规的研究意见的函》,要求对有关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性法规予以清理,适时废止。

经梳理,现行有效的关于著名商标或者驰名商标的地方性法规共有11部,其中,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8部;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法规3部。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废止工作的地方有4个,分别是湖北省、河北省、浙江省和成都市。

2018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发送督办函,分别督促有关地方废止地方著名商标条例。督促废止地方著名商标条例的函发吉林省、安徽省、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长春市、吉林市。

对此,刘俊海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建议尽快废止评选驰名商标的全部地方性法规规章,毕竟这些法规规章与广告法和商标法都有冲突。评选驰名商标不是政府行为,不能违背市场规律,也不能削弱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话语权,这是最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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