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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消除药品购销灰色空间(3)

2018-12-12 20:15:20    经济日报  参与评论()人

针对一些企业认为带量采购中承诺的“采购量”不明确情况,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政府部门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中选药品进入医院并优先使用,为中选结果兑现保驾护航;医疗保障部门将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出台支付标准政策,加强对中选药品和未中选药品采购使用的监测监控,对因规范使用中选品种而减少医保基金支出的医院,结余部分按比例留给医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医保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卫生健康部门将中选药品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制定用药指南,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行业提质增效

从长远来看,带量采购对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行业集中度、优化药品流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很多药企开始反思,未来可能在研发投入中避开扎堆仿制药,削减这方面研发开支,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创新药的研发。另一方面,过去医保资金的利用存在很多不合理现象。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医保为过期原研药、高价仿制药支付了太多冤枉钱,对医保资金实行优化,实现腾笼换鸟,是一个必然趋势。”中信证券高级副总裁、医药行业首席分析师田加强认为。

此次预中标企业北京嘉林药业副总马明表示:“通过此次降价,能够倒逼企业尽快转型,走创新药物的道路和仿制药品牌化道路。”

中标不影响企业发展,而且降价不降质。联采办负责人介绍,此次试点坚持质量标准,集中采购药品的质量入围资格以通过一致性评价为质量托底要求,实现用药质量的提升,同时也避免在竞争中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在中选结果执行中,国家药监局、工信部等部门,将加强对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周期质量监管,提高抽检频次,加大违法违规企业追责力度,确保一致性评价不是“一次性”评价,因此群众不必担心药品的质量和疗效。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推动的带量采购模式,将药品生产企业从‘带金销售’的无序竞争中解放出来,有利于引导其专注提升药品质量、促进药品研发,对我国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深远意义。”中国药科大学教授、国际医药商学院副院长丁锦希认为,实施带量采购将成为我国医药行业的分水岭,此项政策与一致性评价等政策一起,将会推动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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