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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领域成“讨债”重灾区 善后服务谁买单(2)

2018-11-27 09:22:46    科技日报  参与评论()人

据吴沈括介绍,目前对于共享单车押金退还的问题,去年8月份,交通运输部曾联合10个国家部委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中鼓励共享单车免押金,收取押金的企业在注册当地建立账户,进行专款专用,完善退款制度和流程,同时接受交通和金融等部门的监管。

“现在,摩拜单车、小蓝单车等单车品牌已经实现了免押金运营。此次受到争议的ofo单车其实也可以免押金骑行,但是这些单车品牌免押金可能会带有一些附加条件,一些没能满足条件的用户只能通过缴纳押金的方式使用单车,在监管用户押金不被挪作他用方面还存在着不足。”吴沈括坦言。正基于此,共享出行领域的押金问题成为令人头疼的“老大难”。

滥用公共资源型创业不可取

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教授开门见山地指出:“共享单车这种创业模式,在企业运营中占用了社会公共资源,裹挟了政府和广大消费者。比如,道路上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很长时间是政府依靠财政资金动用城管在收拾。再比如,与采取个人独立出资或投融资方式创业的项目不同,共享单车向广大用户收取押金,这些钱形成的现金池蕴藏着很大的风险。”

欧阳日辉还分享了其对此类创业行为的看法:“我觉得企业的发展有两个边界:一是经济学意义上的企业规模的边界;二是政府运用法律法规和行政手段影响企业的边界。所以,企业发展不能超出自己的能力盲目发展,更不能侵犯法律法规,以侵占公共资源或者滥用公共资源为代价来发展自己。”

欧阳日辉强调,企业占用社会公共资源的创业行为,既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也违背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使用规则,“企业创业失败是正常情况。但失败的企业不能裹挟政府,更不能侵占消费者权益。比如,共享单车的倒闭,留下了大量的废旧单车扔在道路边,企业有责任履行社会责任,雇佣人员收拾这些废旧单车,不能依靠城管等政府资源去收拾残局。再比如,共享单车的押金退还问题得不到解决,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抹黑了数字经济等新业态,扰乱了新经济的发展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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