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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建民营”模式激发养老机构新活力(4)

2018-10-24 09:53:09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推进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是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增效的重要路径之一。”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岳经纶认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采用的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互补优势,为特困人员提供护理型供养服务,为公众提供护理型养老公共服务。

记者了解到,尽管目前试点公建民营的公办养老机构从面貌和服务能力上都有了较大改善,但改革也面临一些困难。运营机构在保障特困人员的生活前提下,如何实现盈利?政府将机构委托出去后,角色如何定位?这些都需要探索。

“政府将养老机构委托出去以后,职能定位从直接管理变为承担监管责任。”梁运说,政府缺乏监管经验,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出一套有效监管机制,制定出台有效的考核评估体系,对运营机构进行考核监管。(记者 李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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