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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油”流淌在环保督查之外 每年百亿税收流失(7)

2018-10-22 15:43:15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规范地炼企业销售行为,从源头制止不开票油品流出,明确地炼企业出油率,高度关注低于正常出油率的企业,将其列为抽查对象。要求地炼企业严格遵守资金单据、销售单据、开票单据、提货单据“四单”匹配原则,做到四个单据名称一致;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成品油消费税新政,规范开票、退税流程。由于地炼企业逃避税收的方式是大幅度降低出油率,建议对地炼企业设置“出油率门槛”,对低于这一门槛的企业加大缉查力度,查清其产品流向,避免以次充好的情况出现。

——用“区块链”思维构建炼油企业的“供应链”,交互印证企业各种产品的真实性,将产、销、供、用黑油的企业、个人纳入征信体系,形成“黑名单”,最大限度形成威慑力。

区块链问题专家、银保监会柳州监管分局局长吴剑认为,地炼企业、运输企业、仓储、零售终端及用油企业相互之间存在着很强的“网络结构”,通过区块链技术嵌入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覆盖产业链中的每一个环节,也就最大限度避免炼油企业偷逃税款的可能性。

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央行建设的“企业及个人征信平台”,将主动销售黑油、购买黑油的企业及个人信用纳入其中,形成完整的“征信证据链”,对产、供、销“自流黑”油品的企业进行“信用降级”,形成“不敢买,不敢售,不敢用,不敢炼”的监督打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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