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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患者关心什么时候能够购买到这些低价抗癌药,熊先军表示,谈判结果文件印发后,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加快指导地方执行落地。各地应在10月底前将谈判药品按照支付标准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公开挂网,医保部门要调整医保信息系统,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我们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生用药的指导,保障抗癌药的采购和合理使用,确保药品进得了医院,患者可以买到。”熊先军说。
“我们在与企业签订的协议中已经明确要求,必须在全国范围内保障供应。从企业的角度看,药品纳入医保,下一步应该加大供应,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从这一点上来说也不会断供。”熊先军说。
谈判药品按照现有市场价格纳入目录后,是否会对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带来影响?熊先军表示,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已经考虑了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按照文件要求,各统筹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谈判药品的供应和合理使用。因谈判药品纳入目录等政策原因导致医疗机构2018年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总额控制指标的,年底清算时要给予合理补偿。制定2019年总额控制指标时,要综合考虑谈判药品合理使用的因素。
“要严格执行谈判药品限定支付范围,加强使用管理,对费用高、用量大的药品要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熊先军表示,为确保这些抗癌药能支付,国家医保局采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如部署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等,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