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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克中国肿瘤事业部高级总监袁泽之表示,现在的谈判价格已远超之前默克总部下发的授权价格,因此谈判过程中,需要不断和总部沟通,最终谈判结果是药品价格由4200元降到1295元。袁泽之说,“通过这次医保谈判,我们能够通过以价换量,让老百姓得到应用,这对中国的老百姓是个好事情。”
据工作人员透露,此次、药品的谈判价格,是由国家医保局通过两组平行评估的方式对谈判药品开展评估:一组是基金测算组,在充分利用2017年上一轮药品谈判中调取和收集的医保数据基础上,在很短的时间内又补充了21个统筹地区的最新数据,前后涉及26个省份68个统筹地区,共1.7亿条基础数据。另一组则引入了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效用等药物经济学方法测算药品进入国家目录后的预期支付标准,并就销量增加情况作出定量预测。
接下来,对抗肿瘤药物开展动态监测将成为国家医保局医保控费的重点。《通知》中明确提到:“‘医保支付标准’一栏规定的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基本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分担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规定的支付标准有效期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有效期满后按照医保支付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有效期内,如有通用名称药物(仿制药)上市,我局将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并另行通知。如出现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的,我局将与企业协商重新制定支付标准并另行通知。”
此前,国家医保局在8月发布了《关于做好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调整的通知》,已经下调了14种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的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对价格落地工作进行部署,要求9月底前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都要按照调整后的新价格公开挂网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