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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群众”想必大家都有耳闻,他们为公安机关提供了大量有用的线索,为首都的平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笔者认为,在整治房地产乱象专项行动过程中,同样可以借“朝阳群众”之力,做好监督工作。
这一点,在多地公布的方案中,都有所提及。比如:北京市提出,要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引导公众参与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要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共治共管的局面。上海市提出,要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及各部门公布的热线电话,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及时收集各类案件线索,并建立首问负责和案件移交查处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要联合惩戒并加大曝光,提高震慑效果,回应社会关切。
笔者认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是一项需要长期进行的工作,因此,必须要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同时,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发挥各方合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