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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实现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层面已经选择了10户企业开展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近日,一位来自国资系统的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当前在做好这10家试点企业的工作基础上,将研究进一步扩大试点企业,预计规模不会低于第一批。”
“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重要举措。”川财证券宏观策略部分析师冯钦远认为,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能够从三个方面对国企改革发挥积极作用。首先,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实现了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其次,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平台作用,将促进国有资本流向合理化;最后,有利于明确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国有企业四者之间的权利边界。随着《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印发,预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也将加速推进,而这对于国有企业的经济运行效益也将产生持续的积极影响。
稍早前,国资委召开创新体制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媒体通气会,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会上表示,目前社会上对于扩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一直保持着广泛关注。
对此,国资委也将主要抓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举措;二是一企一策制定授权方案;三是结合中央企业的实际情况,抓紧完善中央企业改组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的工作方案,并研究将更多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纳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范围。除此之外,还要推动投资公司开展综合改革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