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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事,深房中协研究总监徐枫在接受南方日报、梨视频等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行业自律的规则,对同行之间的负面转发,在行业内我们觉得是没有必要的,这个信息的真伪,不是我们来判断的,我们只是觉得这种谣言止于智者。大家都是同行嘛,这种信息的传播,会引起同行的恶性竞争。”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绪华则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乐有家员工转发不能代表乐有家公司转发,不能据此处罚会员公司;此外,协会仅可根据章程规定处罚会员,上述言论管制处罚规定即便属于章程规定,也因侵犯了会员的言论自由的基本权利,当属无效,无权据此处罚会员(含公司和个人)。
乐有家:不管规则是否合理都会遵守
日前,乐有家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某些同行人员借“深房中协对乐有家有些员工转发链家自如负面报道的惩戒通知书”恶意造谣攻击我司的声明》。
声明称,近日各大媒体曝光了链家自如隔断房、甲醛超标严重危害租客健康、租金贷抬高租金、赚取业主提前收房高额违约金等不良行为,引发社会各界热议。社会各界、行业内不少员工(包括链家个别员工)以及部分遭遇类似经历的业主、租客纷纷转发刷屏朋友圈。乐有家有些员工结合本人亲身体验的一些事实,出于保护亲友、同事及业主租客权益、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的想法,在不了解深房中协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义愤填膺地参与了转发。
乐有家同时表示,根据深房中协有关“深圳市中介行业协会人员不得转发未经主管部门认定或对方公司确认的媒体报道”的规定,对我司有些员工私自转发有关链家自如负面报道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我司诚恳接受深房中协的批评与指导,及时要求相关员工删除相关转发内容。但期间部分同行借机混淆视听,歪曲事实,无中生有误导民众,大肆公开恶意造谣我司,对我司部分业务开展造成影响,我司将收集相关证据向房协投诉并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