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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食药监再回应:卫龙辣条按国标应归入调味面制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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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药监局:卫龙等多品牌辣条抽检不合格
来源:中国之声
肖源 凌姝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辣条,这种以小麦粉和辣椒为主要原料的零食,打动了不少人的胃。在行业内,卫龙辣条称得上是“龙头企业”了。然而,8月30日,湖北省食药监局发布抽检公告,河南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卫龙辣条,多款产品不合格。
对此,昨天(4日),卫龙辣条生产企业发布一则官方回应,进一步将辣条和其对应的食品推上了舆论浪头。该企业通过卫龙辣条的认证微博发布声明称,企业执行的是现行有效的河南省标准,产品完全合法合规。卫龙和食品监管部门谁说的有理呢?湖北方面又作何回应呢?
湖北省食药监局此前认定,卫龙部分产品不合格的原因都是添加了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而这两项添加剂规定为“不得使用”。
昨天凌晨,卫龙食品方面发布声明称,产生分歧的原因是卫龙一直执行现行有效的地方标准。而2018年5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函“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味面制品》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家标准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现仍在制订中。在国家标准未正式发布之前,卫龙严格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执行,并可以提供合格证明文件。
昨天下午,记者就这一声明,联系卫龙辣条的生产企业——河南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确认了上述声明的真实性,但没有接受中国之声记者的进一步采访。
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指出,生产企业目前提出的召回措施尚不完善,生产企业要进一步改进技术解决方案,尽快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缺陷,同时建议采取延长质保期等措施,回应消费者关切。 质检总局将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