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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啸直言,电商通过平台获得巨大收益,理应承担一定的防欺诈、防假冒伪劣的责任,“你有这样的控制力,不能总想着把义务减到越低越好”。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号朋表示,商标权益人应该更加主动积极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和消费者的权益。强化自身的品牌意识,也强化消费者的品牌意识,建立起和经营者、消费者的协作机制,共同打击“李逵遇李鬼”乱象。
新技术提供新解法
现场某购物网站代表表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正在帮忙“打假”,“我们的图像识别技术可以根据权利人提供的图片,自动排查整个系统可能存在的侵犯著作权的链接,极大提高权利人维权的准确度和效率”。
某海淘网站负责人表示,针对海外电商的特点,他们与海关合作,对商品进行追溯;和国检部门进行数据互通、质量共享;通过大数据技术采集分析用户评论,收集相关的商品进行重点检验;智能识别违规的文字和图片,防止虚假宣传等。中消协指出,平台经营者拥有的现代化大数据技术手段,应当优先用于对平台内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以科技进步造福广大消费者。
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首席教授李顺德强调“建设信用体系、信用机制”的重要性,“制假售假、侵权盗版,归根结底还是违反了诚实信用。我们应该利用已经开始运行的社会信用机制,使其为保护知识产权、规范社会市场秩序、打击假冒伪劣及侵权盗版发挥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