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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降价,百姓将得到多少红利

2018-08-21 17:21:42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3.以量换价激励企业降价

一方面,高价药通过谈判降价纳入医保目录:另一方面,对于医保目录内的抗癌药,国家提出开展专项招标采购,通过集中带量采购,降低用药价格,在降税基础上进一步实现降价效应。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集中招标采购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各省以省为单位,有的省此前已经开始了集中招采,部分省区还探索了区域联盟集中采购,放大采购量,推动药品降价;二是国家医保局正在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计划将试点的采购量集合起来,开展集中招标采购,以推进药品降价。

据了解,目前各地正在抓紧部署省级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有的先行地方还积极探索了区域联盟集中采购,放大市场,激励企业降价。截至目前,陕西、广西、江西、海南、河南、广东、湖南、湖北、四川、山东等15省区市已发布相关文件推进抗癌药降价。目前一些企业已主动下调部分药品价格,在甘肃、湖北等地的药品采购平台上已可见部分挂网药品价格下调。

与此同时,国家医保局也在结合地方经验,按照质量、价格、数量相联动,招采、供应、结算、医保相衔接的原则,抓紧完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方案,争取让群众早用上、用得起好药,逐步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

“加强集采力度,药品降价又进了一步。”在北京大学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玲看来,药品市场并不是单纯通过竞争便可降低价格。简单以一个医院的需要去谈判,必然难以对药品生产方形成压力,“只有充分利用中国大市场的优势,以量换价,才能真正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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