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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降价,百姓将得到多少红利

2018-08-21 17:21:42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全球每年新发癌症病例1400多万,我国每年新发病例429万……随着癌症发病率的逐年增长,抗癌药“海淘”“代购”日渐成为高频词。一方面,患者迫切希望用上新药好药,另一方面,高昂的医药费用却令人望而却步。

为了帮助“等药救命”的癌症患者突破“药贵”的困境,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在促进抗癌药降价方面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包括抗癌药降税、医保谈判、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等。这些举措究竟将给患者带来哪些实惠?记者采访了有关业内人士。

  1.降税后药价能下降多少

从今年5月1日起,国家对抗癌药实行减免税政策,其中进口抗癌药品关税降至零,原16%增值税可选择按3%简易纳税征收。调降抗癌药关税与增值税,充分反映了政府重视民生、着力改善民生的决心。

社会各界对于降税措施也给予了高度关切。部分患者和媒体认为,“零关税和增值税减按3%征收,相当于药价能降低近20%”。那么,降税以后,抗癌药价格究竟能下降多少?

对此,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副院长丁锦希告诉记者,经测算,税改后实际大部分抗癌药的终端价格降幅主要集中在2%~6%之间。为什么实际价格下调幅度没有公众期望的那么高?丁锦希分析后认为,主要原因包括三方面:

一是降关税涉及品种范围小。在原有关税税则中,进口抗癌药品中的单克隆抗体和其他生物制品原关税即是零,并未产生影响;同时,小分子化学药品原关税为2%,降为零后对价格仅有小幅度影响。

二是增值税计税依据发生变化。假设A药品出厂价800元,经销商以1000元/盒的价格销售给医疗机构。在这个环节降税前16%的“一般纳税”是以企业购进和销出价格的增值部分200元为计税依据,应纳税32元/盒;3%的“简易纳税”则以单笔销售金额1000元/盒为计税依据,应纳税30元/盒,所以降税前后差额仅为2元。因此,由于两种纳税方式计税依据不同,应缴纳增值税率不能简单认为“降低了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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