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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厂被举报后依然排污 生态环境部罚410万责令停产

2018-08-14 16:45:33    央视新闻  参与评论()人

焦化厂被举报后依然排污 生态环境部通报责令停产:罚款410万

近期,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管不住的焦化厂?》为题报道了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陵煤化工”)长期违法排污导致环境污染问题。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督促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严惩恶意违法排污行为。

经查,涉事企业存在大量环境违法行为。一是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黄陵煤化工200万吨/年焦化及配套甲醇项目曾存在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甲醇驰放气综合利用制合成氨项目曾存在未批先建并投入生产违法行为。二是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焦炉推焦装煤作业过程中地面除尘站不正常运行,筛焦工段除尘装置长期不运行;企业动力车间部分烟气直接排放。三是超标排污。企业动力车间、2号焦炉外排烟气超标;熄焦水污染物超标;污水处理站出口水质超标。四是规避监管。企业采取停止推煤装焦作业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方式,规避陕西省环保厅现场执法监管。此外,当地监管部门“只查不管”、“以罚代管”问题突出。

目前,陕西省环保厅与延安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依法查处涉事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一是依法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陕西省环保厅责令黄陵煤化工停产整治,罚款410万元,对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向陕西省公安厅进行了移交。二是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延安市、黄陵县纪委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对4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延安市、黄陵县两级纪委分别对政府及监管部门27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约谈2人、诫勉谈话7人、警告处分11人、书面检查3人、记过处分2人、提醒谈话2人;陕西煤化集团对黄陵煤化工13人进行了处理,5名领导免职、3人行政记过、5人予以经济处罚。

【新闻多一点】

一年罚8次不停工!弥漫刺鼻臭味的这家企业为何畅通无阻

焦化厂被举报后依然排污 生态环境部罚410万责令停产

4月14日,《焦点访谈》栏目以“管不住的焦化厂?”为题,将黄陵一焦化厂违规排污的问题曝光。

陕西省延安市的黄陵县是人文始祖轩辕黄帝陵墓所在地,这里的森林覆盖率高达70%以上,山青水美,资源丰富,可谓人间福地。可最近,《焦点访谈》接到群众举报,说这几年黄陵县来了一家煤化工企业,让附近的居民苦不堪言,向上级部门反映多次,都没有得到解决。那么这家企业到底有什么来头?为什么各级职能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来看记者的调查。

重污染笼罩秀美山村

曹家峪村位于陕西省黄陵县的店头镇。几年前,村里来了家煤化工企业,几年下来村民们发现,过去山青水美的环境变得不一样了。

焦化厂被举报后依然排污 生态环境部罚410万责令停产

村民:主要是空气污染,粉尘污染,一生产噪音特别大,灰尘大。

村民:就是臭的不行。尤其一刮风才臭呢。

焦化厂被举报后依然排污 生态环境部罚410万责令停产

站在曹家峪的村口,就能看见几个标注着黄陵煤化印记的高耸烟囱,比烟囱更醒目的是厂区上空无时无刻不在排放的各种烟雾。有白色的,黄色的,偶尔还有蓝色的。平均十分钟左右排放一次,其中黄色和蓝色的烟雾最是刺鼻。在工厂集中排放时,场面更是触目惊心。

企业违法生产六七年 环保部门是如何监管的?

这家化工企业全名叫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要是生产焦炭,焦化,甲醇以及合成氨的化工厂。那么这家无时无刻不在排放各种烟雾的企业有环评手续吗?记者来到了黄陵县环保局了解情况。

陕西黄陵县环保局局长薛振祥:黄陵煤化工公司是2009年立项批准的,环评项目的验收是2016年12月项目系统验收,2017年7月份拿到了环保设施验收的批复,这就是全体情况。

按照薛局长的说法,黄陵煤化在2017年才拿到环评手续。可企业在2011年就已经开始投产,也就是说,黄陵煤化在六七年里一直违法生产,那当地环保部门是如何监管的呢?

薛振祥:这个我都不太清楚。我是2015年来的。

因污染一年内被处罚8次

焦化厂被举报后依然排污 生态环境部罚410万责令停产

不过在黄陵县环保局,记者发现了很多环保部门对黄陵煤化的查处记录。仅2016年一年时间,就被查处8次之多。

显然,当地环保部门一直知道黄陵煤化在违法生产,不仅如此,根据黄陵县政府官方通报显示,2016年12月5日,黄陵煤化脱硫液因管道发生倒塌,导致管线内脱硫液发生泄漏,部分泄漏污染物流入沮河,造成水体污染。

薛振祥:经过上下联动,政企联动,我们有效控制住了污染物,回收了污染物,而且圆满的处置了这一次一般的环境污染泄漏事件,受到了社会一致好评。

虽然处理污染事件受到了好评,但出乎意料的是,即便造成了污染事件,黄陵煤化工的违法生产行为都没有被叫停。

酿成污染事件 违法企业却顺利通过环评

焦化厂被举报后依然排污 生态环境部罚410万责令停产

根据环保法第二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奇怪的是,黄陵县环保局对于辖区内的重污染企业到底由谁来管都不清楚。那么这家屡被处罚的企业怎么在2017年7月顺利通过环评验收了呢?

薛振祥:我想通过验收了可能人家就是符合要求,已经验收过了,包括立项、审批、验收专家组意见都有,我想有专家意见,有批复。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真的像薛局长说的那样处处符合国家要求吗?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中,明确提出,焦化行业布局时应该符合《焦化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按照标准,焦化厂与居民区最近的防护距离应该是800米。可而实际上,黄陵煤化与居民区之间只有一街之隔。

按照国家规定,像这样的大型煤化工企业,一定要拿到安全生产手续才能投产。那么黄陵煤化有安全生产许可手续吗?

记者:像这种焦化厂的话,如果是投产的话是必须得办安全许可证?

陕西黄陵县安监局副局长李强:这个必须得办。

焦化厂被举报后依然排污 生态环境部罚410万责令停产

记者:像这个焦化厂办了吗?

李强:到目前还没有办下来。

记者:不办下来能生产吗?

李强:应该是不能生产的。

按照规定,没有通过安全生产验收就不能投产。可黄陵煤化从2011年就开始了24小时不间断生产,有着监管职责的安监局是怎么管理的呢?

李强:因为他无证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做过处理,按照法律法规我们做过处理。

记者:就是让他停下?

李强:让它停。

记者:为什么停不了?

李强:这里面情况不是很清楚。

安监部门以罚代管 放任企业违法生产

焦化厂被举报后依然排污 生态环境部罚410万责令停产

根据安监局的执法记录,2016年4月28日,黄陵县安监局就黄陵煤化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擅自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但只是罚款五十万,并没有叫停。

根据执法文书记载,当时安监局的执法人员在送达执法文书时,黄陵煤化的副总王治祥还拒绝签收,并对执法人员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而且在执法卷宗里也没有看到黄陵煤化缴纳这次罚款的记录。

2016年12月6日,也就是黄陵煤化脱硫塔发生泄漏的第二天,黄陵县安监局再次以黄陵煤化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擅自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48万,同样没有叫停。但这次黄陵煤化工交了罚款。而在2017年的几次安全检查中,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事儿干脆都不提了。

记者:为什么你职能部门管不了一个企业呢?

李强:我们一直在履职。

记者:但是没有管得住?

李强:这个是我们做的,我们每年也去好多次,都是有这个要求咱们去的。

记者:你去不去现在看没有效果呢?

李强:我们的确应该履职,可能是有些方面我也说不好。

企业不讲法律只讲自身需要

焦化厂被举报后依然排污 生态环境部罚410万责令停产

其实无论环保部门,还是安监部门对于黄陵煤化的违法行为显然都心知肚明。多年来的查处也都是做一些表面文章,走一走过场,企业的违法行为一直都没有被叫停。那么,黄陵煤化对自己的违法生产行为是怎么看的呢?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赵成平:我们这个产品生产销售许可,颁发了生产销售许可,是否可以认为允许我们生产?因为你那个销售生产销售许可也是上级部门颁发的证书,那是不是我个人理解那就认定为我们可以。

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只是特种行业的准入证,根据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工商、安监、环保等有关部门有权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仅仅拿着煤炭生产经营许可,就可以置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于不顾,这样的说法出自企业负责人之口,实在让人无法理解。

记者:按照法律规定,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像你们这样规模的焦化厂可不可以生产?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兵:你说按法律规定,我只能说结合我的工作实际来回答你这个问题。

没有环评手续,照样生产,环保局不管;没有安全生产许可,照样开工,安监局不管。究竟是管不了还是不想管?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监管部门面对这家企业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黄陵煤化从开始建设就被地方政府当成“利税大户”,这是否是当地政府默许其建设、生产的原因?可是,不管你对地方经济贡献有多大,首先得看看你对环境的破坏有多大,安全生产的隐患有多大。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速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今天的中国追求的是绿色GDP,是有着青山绿水的金山银山,也是法治框架下的经济增长。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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