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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开展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国家医保局已经组织专家通过评审、遴选投票等程序确定了拟谈判药品范围,目前正在与企业确认谈判意愿,专家提出的拟谈判药品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覆盖了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黑色素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癌、多发性骨髓瘤等多个癌种。谈判工作预计9月底前完成。
据统计,我国已上市抗癌药品138种,2017年总费用约1300亿元。要降低抗癌药品费用,同样重要的是支持鼓励国产药研发创新。我国于2008年启动实施了“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截至2017年底,已立项课题1700多项,专项支持的包括抗癌药在内的一大批品种获得新药证书,有8个抗肿瘤药获得1类新药证书。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表示,除了对创新药物的支持外,新药专项还对临床急需的大品种给予支持,改造200多种临床急需品种,涉及国家基本药物80多种,药品质量大幅提升。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对抗癌药研发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临床急需抗癌药研发,鼓励新靶点、新机制抗癌药研究和原始创新;鼓励专利到期或即将到期临床急需抗癌药的仿制生产,提升我国制药产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