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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监管:如何实现安全与发展并重

2018-08-01 17:31:53    检察日报  参与评论()人

多地细则规定面临“挑战”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曾明确表示,中小城市“由于其公共交通服务保障的能力客观上讲比较薄弱,网约车规模上可能会比特大城市、大城市要放得更宽一些”。

然而,各地落地出台的网约车细则却有宽有严,除了对车辆本身的轴距、排量、里程及年限等进行规定外,有些地区把司机的户籍也列作准入门槛。近日,广东省佛山市的一则公告引发了不少关注。

2018年7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公告称,从2018年11月1日起,所有申请从事经营网约车的个人或单位,均须依照修订后的《佛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暂行办法》中对网约车的车辆标准和条件,使用新能源车辆。

“尽管目前我国网约车市场整体是向上向好的,但是不同地方网约车的准入门槛导致有些地方网约车发展生态良好,有些地方则较为艰难。在某种程度上,政策作为辅助条件决定了网约车的发展环境。”中国政法大学公司法与投资保护研究所副所长王军认为,问题的根源不在于当前的严格执法,而在于过于严苛的网约车实施细则本身,在于有些地方的监管思路偏离了网约车所体现的共享经济本质与特性,即便捷、共享出行。

北京大学市场与网络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永伟认为,政府实施监管过程中,用法律来维护乘客安全、保护信息安全、促进网约车平台之间的良性竞争是非常有必要的。“不过,监管的目的应该以改善网约车服务质量、改善人们的出行条件为目的。如果为了维护秩序而过度收紧政策,则可能会得不偿失。”王军说。

“我们对全国活跃司机和车辆数进行统计,包括滴滴、首汽、神州、易到、曹操五家网约车平台企业,按照活跃司机规模计算,网约车运输证、驾驶员证合规率均不高。总体来看,相当一部分网约车司机都是不合规的。”某共享经济研究团队负责人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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