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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药监局根据线索组织对长春长生的生产现场开展飞行检查。检查组发现,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的行为。
通告指出,根据检查结果,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长春长生的《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责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责成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主动采取控制措施,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目前,吉林省食药监局调查组已经进驻长春长生,对其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同时,国家药监局派出专项督查组,赴吉林督办调查处置工作。
据悉,此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长春长生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国家药监局在通告中明确表示,“绝不姑息,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7月15日下午,网络上传出一份由长春长生发出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各省推广团队立即通知辖区内的区县疾控机构及接种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就地封存公司的狂犬疫苗。同时,公司立即启动召回程序,请各单位按召回规定给予配合。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这份文件的签发人显示为长生生物董事长高俊芳,签发日期即7月15日当天。
长生生物在7月16日早间的公告中证实,长春长生正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全部实施召回。其同时表示:“根据长春长生近几年对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不良反应的监测,未发现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反应。”
有业内人士猜测,此次事件的起因系长春长生内部举报公司篡改生产数据。不过,这一说法目前尚未得到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