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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两家银行股权 新华联金控路受阻

2018-07-17 09:21:5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在银行股权新规之下,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选择出售两家银行股权。

日前,北京产权交易所官网显示,新华联欲转让宁夏银行13.53%股权,转让底价为15.27亿元;同时,新华联还欲转让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18%股权,转让底价为2.772亿元。两家银行股权合计转让底价超过18亿元。

事实上,新华联持有的银行股权带来的投资收益颇为丰厚。根据大公国际的评级报告显示,2017年,北京银行、长沙银行和宁夏银行给新华联控股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分别带来3.29亿元、4.35亿元和1.01亿元,共计8.65亿元。

时代周报记者多次致电新华联,但未能联系到相关负责人给予置评。

银行业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出售银行股权很大可能是监管层发布的商业银行股权新规。目前,新华联持有4家银行股权,且都是四家银行的前五大股东。商业银行股权新规规定,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入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制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转让底价超18亿

新华联与宁夏银行的渊源始于2015年。2015年5月22日,经宁夏银监局核准,新华联出资2.4733亿元,受让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宁夏银行股份5064万股、受让银川市金河乳业有限公司所持宁夏银行股份500万股。

受让完成后,新华联持有宁夏银行股份比例9.5%,是该行的第二大股东。但去年12月,新华联刚刚以1.16亿元受让了宁夏银行部分股东的少数股权,使自己的宁夏银行持股上升到13.53%。新华联在宁夏银行拥有一个非执行董事席位,新华联高级副总裁张皓若出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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