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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胜诉 自媒体人被判侵权

2018-07-13 17:50:58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近日,因在微信公众号中针对“今日头条”的批评文章中使用“社会的老鸨”、“低俗之王”等指向性明确的贬损字样,自媒体人凌某被海淀法院一审判赔8万多元。

本案是运营今日头条的北京字节跳动公司向海淀法院起诉。字节跳动公司称,今年1月1日至1月3日,凌某连续3天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国际投行研究报告”及微博账号“凌通社”,发表《35岁亿万富翁张一鸣:2017中国低俗之王,今日头条是个什么东西》等三篇文章,用侮辱性言语对今日头条及其创始团队进行恶意诋毁、诽谤。

法院认为,尽管原告确应对公众的评价适度容忍,但是并不意味着侮辱性言论也要受到保护。法院因此认定,凌某侵犯今日头条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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