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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再遇“豹骨乌龙” 动物入药合规合理由来已久

2018-07-03 14:07:48    光明网  参与评论()人

在传统中药材中,论及知名度、效用度方面,可与豹骨比肩的名贵动物药有许多,如犀角、麝香、鹿茸、蟾酥、牛黄、羚羊角、海马等等。按物种划分,我国已知可作药用的动物就已达到900余种,跨越了动物界中的8个门动物,从低等的海绵动物,到高等的食肉类脊椎动物,各种都有。

药企频遭动物入药质疑

那么,说回鸿茅药酒这一次掉坑的“豹骨乌龙” 事件,我们来理性分析判断一下,这面舆论大墙,到底该不该推向鸿茅?

2012年,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接受某权威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涉及野生动植物入药、规模较大的企业,都已经过正规的审批、批准。

王国强局长指出:在中国中医药领域中,作为名贵药材所使用的濒危、珍惜的动植物还有矿物,几千年来确实取之于自然,而包括天然的牛黄、麝香、犀牛角、熊胆等在内的名贵药材,也确实是目前中医药药材方面所必需的,也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鸿茅药酒中豹骨的来源和使用,是否也经过了保护部门的许可呢?

回看2018年6月5日的鸿茅药酒公开信,其中就声明,鸿茅药酒所用豹骨与人工麝香的购买、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而在2018年药监部门的飞行检查和现场核实中,涉及鸿茅药酒豹骨和人工麝香的增值税发票、出入库台账、批生产记录、库存数量等方面,均与实际豹骨和人工麝香的购买、使用、库存数量吻合。

为了证实以上说法,笔者特地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官网查询检索。发现历年以来,包括北京同仁堂、鸿茅国药、广誉远、片仔癀等不少老字号中药名企,都在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药材上,向保护司进行了审批,并取得了合法许可。

因此,动物入药这个事情还是要辩证来看,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科技和法治的进步将会让我们不再纠结于救人治病与动物保护之间的道德困境。当然,这也不是单纯能用几句简单的孰轻孰重就能够一言以蔽之的。(水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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