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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考拉海购不服
原告起诉称,“网易考拉海购”是依法设立的跨境电商平台,获得了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上述四被告共同将“网易考拉海购”的正品商品诋毁为假冒商品,严重侵犯了“网易考拉海购”的名誉权。
之所以引起网易考拉海购的不服,是在2018年2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刊发了《2017年“双十一”网络购物价格、质量、售后服务调查体验报告》,报告称,“双十一”期间,发现“网易考拉海购”所售“雅诗兰黛ANR眼部精华霜15ml裝”是仿冒品。
原告认为,该则所谓“假”的鉴定报告是由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出具,而雅诗兰黛上海公司并没有国家法律认可的任何鉴定资质,其无权也无能力对涉案商品进行正品鉴定。且雅诗兰黛上海公司为“网易考拉海购”等跨境电商行业的同业竞争者和商业利益冲突方,其在没有法定资质也没有回避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出具的所谓“假”的鉴定报告不具有任何公信力,是对“网易考拉海购”的商业诋毁。
雅诗兰黛上海公司工作人员称,雅诗兰黛授权的销售平台包括各大百货公司柜台、天猫旗舰店,官方网站等。对于网易考拉海购的有关起诉问题,截至昨日晚间截稿时,雅诗兰黛方面还未给予《证券日报》记者相关答复。
网易方面表示,中消协在委托雅诗兰黛上海公司鉴定前未做有效审核,在明知雅诗兰黛上海公司为“网易考拉海购”的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依据错误的鉴定报告发布完全失实的报道,主观上具有过错。
对于自身产品来源问题,网易考拉海购称其销售的雅诗兰黛产品采购自中国大陆境外正规合法渠道。该商品经消费者网上下单购买,网易环球有限公司由中国香港直邮仓发货,经合法报关手续销售给中国境内消费者,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