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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今年一季度就有个别险企此前大量销售的万能险进入集中退保期,但新单保费收入不足,这给公司现金流带来了压力,使得其不得不销售一些中短存续期产品弥补现金流。
除吉祥人寿之外,《证券日报》记者还发现,另一家险企的一款年金保险产品也在产品条款中标明:“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10 年”。但在银行的产品介绍中也明确提到“2年后退保保证年化收益4.1%”。资料显示,这家险企偿付能力也亮出红灯:截至2018年一季度,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88.4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1.94%,后者逼近监管红线。
按照银保监会的要求,保险公司所销售的预期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3年以下(不含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2017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70%以内,2018年及以后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
也就是说,在偿付能力充足的情况,保险公司仍可在一定范围内销售中短期产品。但从《证券日报》记者调查的情况来看,个别险企在偿付能力亮红灯的情况下,依然变相销售中短期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