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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梅安森项目是否应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宁波东控相关负责人表示:“关联交易跟非经常性损益没有必然联系,这是会计常识,经过合理披露、批准的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损益同样属于经常性损益。”
宁波东控:飞利信做法损人不利己
2017年10月26日,梅安森发布《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表示,关于恒阳智慧牧业项目,梅安森在2017年半年报中披露,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合同确认收入1.36亿元,合同包括应用系统建设与软件开发、硬件设备建设及智能监控系统建设。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财务人员对智能监控系统业务的理解出现了偏差,截至2017年6月30日,客户对到货的高清网络激光球机进行了验收(收货确认),还未对智能监控系统进行整体验收。而据合同约定,暂时还不能将其确认为收入,该部分收入的确认是有瑕疵的,公司对高清摄像设备确认收入为1013.69万元(含税),采购成本为820万元(含税),毛利为165.55万元。
飞利信称,截至2016年12月30日梅安森原确认了恒阳农业项目软件部分4740万元的收入,截至2017年6月30日梅安森确认了恒阳农业项目13604.4万元的收入。公告更正为只确认硬件部分(高清摄像设备)的收入1013.69万元。
对此,宁波东控则提出,梅安森2017年10月下旬公告的是减少确认1013.69万元的收入(包括866.4万元的销售收入和147.29万元的增值税),而非只确认1013.69万元的收入,这个调整并不影响与东蓝数码合同的部分。
2017年11月4日,梅安森公告,已解除其与讷河智慧牧业签署的金额为1.67亿元的《黑龙江恒阳集团智慧牧业项目建设及服务合同书》,并与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重新签订恒阳集团智慧牧业项目1.67亿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