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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信与宁波东控深陷罗生门 飞利信:没压低标的业绩

2018-06-21 09:12:27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对此,飞利信于6月15日回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飞利信当然也希望东蓝数码能完成承诺业绩,倘若东蓝数码业绩不达标,不仅严重影响飞利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而且严重损害飞利信的融资能力,因此,公司有什么理由压低东蓝数码的业绩?”

同时,飞利信还表示并未干扰东蓝数码的运营,在2017年1月东蓝数码人员职务调整之前,东蓝数码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朱召法等原管理层担任,飞利信只委派了一名财务总监监控财务,且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均为原管理层人员。

对于东蓝数码原股东称飞利信为获得2.2亿元的补偿而故意压低东蓝数码的业绩,飞利信认为这一说法没有任何道理,“东蓝数码原四名主要股东名下无任何不动产,银行账户均无资金,仅剩的股票也已经质押给中信银行。飞利信不可能在明知即便裁决东蓝数码原四名股东进行补偿、裁决也无法实际履行的情形下,故意造成东蓝数码业绩不达标。”
另外,东蓝数码原主要股东的相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错误运用重要性原则,致使东蓝数码财务报表错误未被调整、大量收入未被确认。

对此,飞利信认为,立信对东蓝数码的审计,符合《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立信的审核报告符合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其中,对于东蓝数码2016年存在大量未确认收入的问题,以及东蓝数码原主要股东提出的梅安森项目确认收入的争议,飞利信列出了如下理由:第一,临近资产负债表日东蓝数码才签署该项目,且合同执行期限非常短,不合常理,梅安森项目2016年12月25日取得了《最终验收单》,项目执行时间才9天;第二,东蓝数码没有关于这个项目的任何成本支出;第三,立信对东蓝数码及客户的访谈,受访人员的表述矛盾重重;第四,立信审计时,东蓝数码从未收到这个项目的首期研发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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