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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飞利信还指出,东蓝数码原主要股东涉嫌通过引进梅安森掩盖关联交易的事实,即便东蓝数码收到了梅安森项目的450万元款项,由于该项目属于关联交易,应将超出公允价格的部分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飞利信所指的关联交易涉及恒阳智慧牧业项目。《黑龙江恒阳集团智慧牧业项目建设及服务合同书》披露,恒阳智慧牧业项目是宁波东控于2016年7月21日中标。2016年,梅安森与宁波东控共同发起设立宁波恒阳智慧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恒阳),由宁波东控引入第三方,对宁波恒阳出资3.15亿元。而依照合同,出资完成后,宁波恒阳对当地一家项目公司讷河智慧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讷河智慧牧业)增资至4.2亿元,由增资后的讷河智慧牧业负责实施恒阳智慧牧业项目。
2016年12月,讷河智慧牧业又将该项目交给梅安森开发,其中,包含了10个软件开发业务,研发价款为8000万元。而东蓝数码又从梅安森处承接了这10个软件项目,金额为4500万元。
对此,飞利信称,朱召法2016年11月12日发给王守言的邮件显示,朱召法能控制由东蓝数码来承接恒阳智慧牧业项目这10个软件系统,而且可以控制研发的价款。这一交易过程,明显就是通过引进梅安森来掩盖讷河牧业与东蓝数码之间的关联关系,掩盖该交易本质上属于关联交易的实质。飞利信方面认为东蓝数码的梅安森项目产生的收入应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就上述内容,宁波东控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经联系,朱召法目前正在出差,无法确认邮件内容,不过当时为了让飞利信同意签订这个项目的合同,自2016年5月开始,朱召法与王守言之间的确有过不少邮件往来,但梅安森既不是东蓝数码的关联方,也不是飞利信的关联方,与非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自然不属于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