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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5月21日,北京市医管局发布新规明确,医师为患者开具外购药品处方时,不得指定患者去特定的药店、药房或其他医疗机构购买。此外,新规还要求严格实施患者外购处方监控,医院药学、医务、人事、行风、纪检等部门,应加强工作联动,对患者外购药品的处方(医嘱)进行监控,对外购药品开具和使用进行记录,实施患者外购处方(医嘱)点评,等等。
在2017年7月份,广东省发改委价监局为配合国家和该省医药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省内不断出现的药房托管现象作出执法指引,维护好医药行业公平竞争秩序,起草了《药房托管行为反垄断执法指南》。
千亿元蛋糕生变
据了解,随着药品零加成将在2017年落地,药房托管被认为迎来发展机遇。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院的三方博弈中,药房托管模式会为流通企业带来更多的议价权,使其能够在药品供应链利润分配的变化中获得更高的利润空间。
一位行业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作为推进医药分开的一种模式,药房托管有可能是处方外流的“实现”途径之一。据IMS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处方外流将为零售药店带来超过2500亿元的增量;到2020年,处方院外购药将达到总体开方量的1/3,市场规模接近8000亿元。
然而,拿下这千亿元级别的蛋糕却并非易事。“药房托管只是药房的管理者改变了而已,并没有真正实现医药分开,而且托管方只有一家医药公司,一对一、一对多的模式造成托管方一家独大,绝对的垄断将导致绝对的腐败。”一位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
随着药房托管企业数量的增多,商业贿赂也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此前,第三方医药服务体系麦斯康莱创始人史立臣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介绍,“药房托管都是名义上托管,实际上还要给医院很大一部分利润。因为存在给医院返利行为,这有悖医药分开的政策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