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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利用废轮胎非法炼油,也会产生大量污染。”黄颖说,相比于正规的工业源,这些社会源点多面广,可能每个点产生的废物量不多,但监管不易。“像废机油、废润滑油等还有进一步利用价值的东西,不法分子提炼后仍有利润空间,他们就有动力去二次加工。这些使用落后酸洗工艺的企业本身不正规,其提炼中产生危险废物,不可能去申报,也不可能走正规渠道去转移。再加上每吨几千元的处置成本,这些非法炼油企业更会因为不划算而省掉后期处置环节,到处倾倒。”
当前,跨省非法倾倒隐蔽性强,跨省联动机制尚不完善。临近省份之间往往物流频繁,而废电池、废电路板等往往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加上不法企业产生的污泥废渣依靠肉眼很难辨识其具体成分,倾倒场所多为偏僻之地,导致监管部门难以第一时间发现。朱胜雄介绍,从查处看,倾倒地都是人迹罕见的地方甚至是深山老林,根本想象不到一个大货车会跑到那里去。“有的地方环保部门的车辆都进不去,地方环保人员只能走路进去。那些地方太偏僻了,一个星期可能都看不到一个人……”
多位环保工作者表示,从目前开展的联合调查情况看,跨省区的联合办案机制还不够健全、衔接配合程度不够,使得案件调查及涉案危险废物的处置进展缓慢。
执法合力
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在修订,广西将在此基础上加快地方立法的完善,从法律层面对该类违法行为加强打击和震慑。另外,广西与广东已经签署联防联控协议,共同加强监管工作,但仍需加大力度、尽快形成合力。
首先,要加大宣传,严厉处罚。广西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汪剑灵等业内人士建议,进一步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并将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现在企业很看重征信,否则影响贷款。建议对危险废物生产单位和运输单位的征信强化管理,同时对违法案件的宣传须到位,让不法企业知晓其利害,让群众家喻户晓,打消侥幸心理。”
其次,继续加大源头监管,斩断利益链条。危险废物产生省份应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源头监管,加速淘汰酸洗等落后工艺,严厉打击小、散、烂、污企业;对非法跨省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地下黑市”及其链条进行严肃查处和打击,加大震慑力度,从而严惩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
第三,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省份之间应落实会商制度,以便及时沟通和协商危险废物监管工作。同时,督促涉案违法企业将跨省非法转移危险废物运回原产地进行无害化处置。“发生环境违法事件后,涉案地方政府、涉案企业应及时支付相关处置等费用,从而避免危险废物长久堆积进而产生次生环境灾害。”梧州市龙圩区政府有关负责人说。
第四,完善危废处置机构布局和有奖举报机制。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危险废物的增多,正规处置机构不足的短板应补上。同时,人民群众是环境保护的“千里眼”和“顺风耳”,要充分发挥有奖举报制度的积极作用,在重点防控地区如两省交界地区落实完善有奖举报,让违法分子无处可逃,从而呵护绿水青山,遏制环境违法案件多发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