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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3万吨“生态炸弹”跨省倾倒 暴露“地下黑市”

2018-04-19 09:08:22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3月28日至31日,自治区、梧州市、藤县三级环保部门和梧州市、藤县公安部门一起到广东省江门市某公司调查取证,证实了该公司产生的废物为含镍的危险废物,也证实转移倾倒至藤县的危险废物来源于该公司,数量为14车近800吨,其中2车因被发现没有来得及倾倒。

记者了解到,2017年7月至11月,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岑溪市大业镇、河池市宜州区刘三姐镇、钦州市灵山县、桂林市恭城县等地相继发生酸油渣丢弃、废线路板焚烧等事件,初步调查结果表明非法转移的危险废物均来自广东省。

2016年以来,广西发现跨省倾倒的危险废物总量达到2.3万吨。在来宾市的兴宾区、武宣县、象州县等地,均发现有危险废物从广东非法转移过来堆放、倾倒、填埋,数量惊人。

来宾市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朱胜雄告诉记者,从2016年12月到2017年2月,不法分子多次选择当地偏远乡村进行倾倒。“在来宾市下辖象州县的一个村,在村民不知道倾倒物体是什么的情况下,这些不法分子忽悠当地村民,将这些危险废物说成是可以种果树的肥料,废料桶也可以卖钱,另外还给点处置费给村民,忽悠村民这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最后,挖坑倾倒时有刺激气味,村民觉得不对劲赶紧报警。后来我们全市排查,最终发现总量约9000吨。”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部门了解到,除了来宾市,广西其他地方也发现了多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和事件。2017年6月30日,贺州市八步区灵峰镇政府接到群众举报,爱群村有人非法提炼重金属,当地环保部门会同公安部门立即开展调查。现场遗留200公斤污泥、部分废地毯和少量硝酸。经查,嫌疑人从广东番禺的首饰厂非法转移约2吨的污泥和废弃地毯至灵峰镇爱群村进行焚烧,提炼有价金属。经监测分析,残留废液为危险废物,现场还残留废硝酸、废氢氧化钠溶液以及酸性废水。

2017年7月,梧州市环保部门接到举报,龙圩区新地镇回龙村罗辽组堆放点内露天堆放约有800桶废物、200吨左右,使用铁质或者塑料桶存放。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梧州市环保监测站采样监测,部分桶内物质镍含量已超过危险废物浸出毒性标准。通过调查取证,该批废物来自广东省。

2017年9月,岑溪市环保部门接到举报,大业镇板么村有一非法炼油加工厂,厂内存放有疑似废矿物油、废树脂等原料约300吨,初步查明该批原料从广东省郁南县转运至此。梧州市环保监测站调查采样发现,部分样品镍含量超标。

2017年11月15日,桂林市恭城县环保部门在虎尾工业园区查获一起非法跨省转移处置废线路板案件。经查,涉案企业从广东省非法转移废线路板、废电线进行焚烧提炼金属,现场查获废线路板、废电线34.3吨、冶炼废渣6.14吨、金属合金9.68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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