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诚信者“无事不扰” 对失信者“利剑高悬”(2)

对诚信者“无事不扰” 对失信者“利剑高悬”(2)
2019-07-19 09:37:16 中国经济网

“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既是对国际经验的有益借鉴,更是结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创新。”连维良表示,通过开展信用修复,既普及政策法规和诚信知识,又激励有轻微失信的市场主体改过自新、诚信经营,这对于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平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信用修复不是简单的“洗白记录”,也不是简单的“退出惩戒”,而是有前提、有程序、有限度的失信整改过程。

连维良提醒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有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不要相信一些关于“清洗记录”“洗白信用”的非法广告。目前,相关部门已安排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对各种以信用修复的名义恶意违法失信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绝不姑息,以切实维护信用建设的正常秩序。

守信激励将“看得见、摸得着”

“如何采取‘看得见、摸得着’的措施让守信者得实惠,我们将其概括为‘三个更好、两个更低’,即更好的行政服务、更好的融资服务、更好的公共服务,更低的监管成本、更低的交易成本。”连维良说。

——更好的行政服务,就是政府部门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政府事项中为守信者提供“容缺受理”“容缺审批”服务,让守信者信用越好审批越快。

——更好的融资服务,就是让信用好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能够享受到便利便捷的融资服务,实现信用越好贷款越容易。

——更好的公共服务,就是不断拓展信用惠民便企的应用场景,比方说让守信者享受更便捷的交通出行、先就医后付费、更优惠的无抵押图书借阅等。

——更低的监管成本,就是通过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好、风险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对依法守信的市场主体“无事不扰”。

——更低的交易成本,就是通过广泛共享信用信息,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守信者的信任程度,减少不必要的采信环节,降低交易成本,使守信者获得更多的机会、更高的效率和更大的收益。

“下一步,将会继续加大对激励措施的实践探索和建章立制力度,让更多守信者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诚信有价、诚信有感、诚信有益。”连维良说。(顾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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