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开发“卡脖子”政策该改了

煤层气开发“卡脖子”政策该改了
2019-06-26 09:54:02 经济参考报

记者在山西、贵州、辽宁等地采访发现,由于一些政策长期未调整,加之气权矿权重叠的问题长期未解决,煤层气开发利用存在一些“卡脖子”政策,导致有的开发主体“圈而不探”“占而不采”,有的企业守着资金和技术,却苦于找不到“战场”;有些领域审批手续过于烦琐,有些领域存在政策空白,手续被迫延宕。

有的“占而不采”有的苦于找不到“战场”

“近五年来,煤层气产量基本上原地踏步,增幅放缓,主要原因不是缺资金、缺技术,就在于缺少资源,找不到‘战场’。”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王保玉说,去年10月山西进行煤层气矿业权公开出让前,晋煤集团的资源只有107平方公里,另外一些企业却守着上千平方公里的区块资源不开发。

王保玉、阜新宏地勘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秦广升、贵州省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处处长张栋等都表示,我国大部分煤层气矿业权已被瓜分完毕,但不少矿业权单位并不具备开发煤层气的技术条件,一些区块长期仅完成最低勘查投入,“圈而不探”“占而不采”现象突出。

晋城市煤层气开采监管中心有关人士表示,尽管原国土资源部已将煤层气的审批权委托至省级部门,但山西可供公开出让的新增矿权已寥寥无几,社会资本进入煤层气勘查开发领域的渠道不够畅通。

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有的企业长期勘探投入不足,是由于现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关于最低勘查投入的规定是1998年国务院发布实施的,距今已20多年。该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探矿权人应当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按照下列规定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第一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2000元;第二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5000元;从第三个勘查年度起,每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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